我院荣获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 申报专业组全部通过认定

来源:泰州市中医院  作者:编辑  时间:2017-05-17 14:24:53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公布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第7号)(2017年第57号)认定泰州市中医院149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我院申报10专业组全部顺利通过审查验收,并获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证书。

我院通过资格认定的10专业组名称如下:中医神经内科、中医骨伤科、中医消化科、中医心血管科、中医肾病科、中医儿科、中医妇产科、中医呼吸科、中医肛肠科、中医外科

泰州市中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简称机构)成立于20124月,下设机构办公室、临床试验药库、临床试验档案室、质量控制管理小组以及10个专业组。机构于201310月向江苏省卫计委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认证申请,201401月向CFDA提出认证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20170312日~15日,CFDA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组对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以及10个专业组的专业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SOP等进行了考核和现场检查。经CFDA和国家卫计委的会审,于201705月确认我院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获得标志着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的管理和研究水平得到了CFDA和国家卫计委的认可,同时这也是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通过这个平台将有机会参与到国内外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提高我院的综合技术能力和专业特色优势。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获得仅仅是个起步,这项工作事关公众用药安全,责任重大。今后,本机构将继续坚持“传承、创新、诚信、奉献”的医院精神,致力于机构建设,在探索中前行,在前行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