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州市中医院 作者: 时间:2016-04-19 08:37:06
泰州市中医医疗联合体理事会章程
第一条 宗 旨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探索构建以区域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医疗资源的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连续的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条 原 则
1.“强化职责,落实功能”原则。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对医联体各级医疗机构管理职责,坚持分级诊疗,推动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功能定位,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分工协作。
2.“主动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与医联体的组建。在各级医疗机构平等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际利益,激发各方支持和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3.“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原则。主要以管理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以合作为手段,以提升为目标,以技术、人员、流程、信息方面业务整合为切入点,以点组线、以线促面、惠及全域;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平稳启动,逐步向更加紧密的运作模式推进。
第三条 任 务
通过对不同等级的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资源纵向整合,推动建立分工合理、密切协作的医联体,为本市构建区域医联体提供思路和措施,为公立医院改革探索积累经验。
具体任务:
(一)建立重点专科对口扶持机制
根据功能定位及各成员单位的业务特点,核心单位与成员单位选择部分科室形成一对一对口关系,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病人转诊成员单位,转诊病人可包括门诊、急诊和住院病人;成员单位病人病情变化时,根据对口专科会诊意见转诊到上级医院。
(二)建立医师执业自动多地点机制
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医师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医联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由各医疗机构报医联体常务理事会审核后,向双方(或多家)机构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医联体内非本机构医技人员和医疗管理人员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聘请其在本机构兼职,并报常务理事会备案。
(三)建立区域信息联网机制
以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支撑共性技术为基础,对传统医疗服务模式进行改造创新,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区域协同医疗共享信息平台。
(四)建立业务指导机制
根据学科指南或临床路径,制定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单病种的规范化治疗。由三级医院通过专题讲座、查房等形式对成员单位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共同遵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根据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关系,建立和完善上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二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兼任学科带头人机制。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开展科研协作,联合申报科研项目。由牵头医院和三级医院安排相对固定的高年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定期到二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查房、出诊、带教和会诊。原则上,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必须有在医联体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累计工作1年以上经历。建立医联体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到上级或牵头医院进修和培训机制。二、三级医院要有计划地、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安排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水平。
(五)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建立患者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根据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结合专科会诊意见,建立会、转诊档案,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制定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实施细则。
(六)开设检验影像绿色通道
以建设远程医学影像会诊为手段,将医联体内多家、多级医院构成一个“医疗网络”,慢性病患者的医学影像信息可以获得传输和共享,使得患者在一、二级医院就能够得到三级医院专家的诊断。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检验绿色通道的建立,在医联体内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查检验。
(七)建立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提供健康状况信息,进行健康状况评估预测,二三级医院实施设计健康指导方案并进行评价。区内居民在二、三级医院就诊时的检查、报告、用药和住院信息,均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阅。推进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与社区慢性病规范管理的有效衔接。逐步建立涵盖院前、院中、院后各环节的一揽子疾病管理计划。
(八)探索医保付费创新模式。
探索将各级医疗机构的医保费用单独支付调整为对医联体进行统一预付,即实现“总额预算+按服务量付费”管理模式;居民就医模式则由居民分散就医调整为选择在医联体定点就医,通过医保措施,形成居民“社区首诊、梯度就诊、双向转诊”新模式。
(九)共同打造中医药文化服务中心。
2013年,泰州市中医院在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周氏(吴氏)住宅开设“泰州中医药文化展示馆”和泰州市泰和堂中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泰和堂)。展示馆主要分为中医药文化展示区、中医养生康复体验区、中医养生药膳区三大区域。安排医联体内各家医院名中医坐诊、开展传统养生调理术、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推介研发时令养生药膳、四季养生茶、膏方、香囊、药酒等,成为泰州市名中医民间特色疗法传承人推介平台。给予医联体内专家交通食宿挂号费补助。
(十)医、药、养、游相结合,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新模式
以泰和堂为主线,开通中医药旅游专线,将泰州地区历代名医纪念馆和养生体验服务有机串联起来,形成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知识普及、医疗保健、体验中医养生康复、感受中医药文化精粹等系列服务。通过“一个融合”:把中医药服务和旅游服务融合起来;“两个拓展”:拓展中医药服务和旅游服务;“三个促进”:促进中医药事业、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四个有利”:有利于发挥中医药资源和旅游市场的优势,让旅游产品更加积极、健康;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传统文化的优势,引导人们培养乐观宁静的心态;有利于促进旅游业的转型升级;有利于中国优秀文化“走出去”,向国际宣传健康文化、传统文化;达到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服务的“最终目标”。 打造医疗、养生、保健、康复、治未病、抗衰老、旅游为一体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供给模式以及中医文化研究、挖掘、传承及科普推广基地。
第四条 组织机构
医联体所属各医疗机构均为独立法人单位,体制不变,隶属关系不变,成立医疗医联体常务理事会,作为医联体的最高组织形式和决策机构,负责医联体所属医疗机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专科建设、人员培养管理等事项的决策管理。
医联体常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牵头医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若干名(由其余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共同负责理事会工作。设执行理事长1名,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院长轮流担任;设常务理事若干名,成员由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代表组成。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牵头单位内,设秘书长一名及副秘书长1-2名,由理事长提出拟任人选,报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成员若干名,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联络人组成。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常务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医联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内部运行机制
医联体按照统一管理、独立运营、综合考评的方法进行管理运营,探索构建统一、节约、高效的“十三项运行机制”:建立医联体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医联体秘书处工作制度,医疗质量共同提高工作规范,医联体技术指导工作规范,医联体护理工作规范,医联体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规范,医联体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医联体开展新技术、适宜技术及科研项目工作规范,医联体建立绿色通道工作规范,医联体双向转诊规范,医联体大型设备资源共享规程,医联体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医联体宣传工作机制等。
第六条 职责分工
牵头医院:负责联合区域内的其他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卫生服务机构,构建分工协作机制。承担医联体常务理事会及秘书处的筹建,负责秘书处日常运行。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双向转诊、重点专科对口扶持、人员带教与培训、检查检验绿色通道和远程会诊等工作细则。承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诊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承担对所有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医联体日常工作例会、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和汇总。
三级医院:按照理事会确定的任务分工,与牵头医院共同负责对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完成医联体常务理事会规定的相应工作,承担疑难复杂疾病和危重症的诊治。
二级医院: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急诊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承担对所有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开展常规诊疗技术。完成医联体常务理事会规定的相应工作。
一级医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完成医联体常务理事会规定的相应工作。
第七条 议事形式
1.医联体常务理事会会议:
原则每半年举行一次,由常务理事会理事长提议召开。
2.秘书处会议。
由常务理事长或执行理事长、秘书长提出,秘书长负责组织召开,通报情况,提出问题,部署工作等,重大事项提交至医联体常务理事会会议研究。
第八条 权利
1.组织、协调医联体内部的协作关系、帮扶项目、合作办法、利益分配。
2.探讨各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组织形式;探讨实行以经营、管理、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保健、康复为枢纽的院际合作形式。
3.各成员单位有悬挂“泰州市中医医疗医联体成员单位”牌子的权利。
第九条 义务
1.医联体应在区域卫生规划下开展工作。通过医联体的辐射作用,调整医疗服务模式、专业技术结构、业务发展方向,构筑城乡一体化自主创新的格局。
2. 医联体各成员单位之间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相互帮助开展门诊、会诊、查房等工作,在医疗、护理、药剂、医技、公共卫生服务、保健、康复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3. 医联体内部由泰州市中医院为基层医院提供管理培训、临床进修、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医疗扶贫、卫生下乡、学术交流、技术协作、双向转诊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等工作。提供院内先进的医疗诊断、治疗设备的有偿或无偿使用。并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开展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十条 附则
1.本章程未经事宜,由常务理事会理事长与各副理事长协商解决。
2.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对本章程所做的修改,须经医联体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3.本章程由医联体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后生效。
泰州市中医医疗联合体理事会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