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中医院简介

来源:泰州市中医院 作者: 时间:2024-07-24 14:08:41

泰州市慈善中医院简介


泰州市慈善中医院于2017年5月4日正式成立,她是由泰州市慈善总会和泰州市中医院共同创建,是专门为泰州市贫困人员设立的慈善医疗服务机构。凡入住泰州市中医院的病人,只要符合救助政策,均可享受慈善救助。

具体政策:
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方式:

一、救助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户、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患者;
2.具有本市户籍的符合民政部门认定失独家庭、困境儿童、持有有效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符合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符合市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中的患者;
3.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临时救助的大病、重病患者;
4.重大突发性事件中需要临时救助的重症患者;
5.泰州市快递员、外卖配送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网络名人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患重病、急病人员。
以上救助对象均需持有身份证明和当地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救助方式及标准

慈善中医院实行普惠式救助、特别救助、健康扶贫救助、专项救助四种方式。
所有救助以不超过救助对象本次诊疗的自费部分为限。自费部分低于救助标准的,按自费部分救助;自费部分高于救助标准的,按救助标准救助。

1.普惠式救助

①符合救助对象第1条的患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结报后,按自付费用总额的40%的标准救助。以上救助时一次救助额封顶数为6000元,年度多次救助额封顶数为15000元。

②符合救助对象第2-5条的患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结报后,按应自付费用总额的20%的标准救助。以上救助时一次救助额封顶数为4000元,年度多次救助额封顶数为10000元。

2.特别救助

对符合救助对象的特重大疾病住院患者、低保户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结报后,按自付费用总额的100%的标准救助,由慈善中医院评估病情、视患者家庭困难程度,经慈善中医院协调委员会商定具体救助金额,年度上限不超过30000元,并在慈善中医院网站上公示。

3.健康扶贫

根据《泰中医[2019]113号<泰州市中医院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文件中涉及到医疗扶贫救助对象(医保系统中有标识)给予最高不超过患者总自费部分的30%进行救助。

4.专项救助

符合救助对象标准且在慈善中医院按照病种治疗的进行专项救助,救助病种65例(见附项目表)。救助标准,符合救助条件患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结报后,按自付费用总额的100%的标准救助,以上救助时一次救助额封顶数为15000元,年度多次救助额封顶数为30000元。其中门诊血透患者救助标准150元/例/月,考虑血透患者实际情况,每年提供一次申请审核手续,按月度发放。


根据中医治疗效果明显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救助病种的相应调整,新调整的病种及救助标准经慈善中医院协调委员会通过后,报市慈善总会备案后执行。
泰州市慈善中医院院长由泰州市中医院业务副院长兼任,成立泰州市慈善中医院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宣传、策划、网站更新、医疗救助、费用审核等工作,泰州市慈善中医院临床一线的医疗、护理工作由泰州市中医院相关专家、主任和医护人员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