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询价公告发布申请

来源:泰州市中医院  作者:编辑  时间:2026-05-13 11:13:07

泰州市中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

询价公告发布申请

项目概况

泰州市中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中医院济川路院区住院楼4楼西后勤保卫处总务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5下午16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QBWC-ZWK-2026002

2、项目名称:泰州市中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þ询价

4、预算金额(最低限价):900/吨,响应报价不得低于采购项目最低限价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泰州市中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服务期内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特定要求

1.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部门对未被污染的玻璃输液瓶、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理单位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环保竣工验收等资质材料;

2.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反馈;

3.投标人具备商务部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4.因跨省运输备案手续未完备,不建议江苏省省外单位投标比价;

5.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未受到环保部门或其他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处分

6.投标人具有202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不少于2份类似项目业绩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13日至2026年0519日,每天上午745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中医院济川路院区住院楼4层西后勤保卫处总务科

方式:1.现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2.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和缴费截图发送至邮箱,通过邮箱领取采购文件,邮箱地址:859868832@qq.com

售价:不收取报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下午1500分

地点:泰州市中医院济川路院区住院楼4层西开标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5日下午1530分

地点:泰州市中医院济川路院区住院楼4层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响应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中医院。

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询价有效期:询价之日起90日历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泰州市中医院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86号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523-8661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