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医院干部职工诚信考评评价制度

来源:泰州市中医院  作者:编辑  时间:2020-05-08 09:23:55

一、考评范围

医院全体干部职工。

二、基本要求

()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关心单位事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诚信,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友爱,互助协作,增强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投诉事件和泄密事件发生。

()遵守职业道德,守法诚信。平时注意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

三、否决条件

()有违法违纪的;

()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

()不服从组织安排造成一定影响的;

()服务意识差,被投诉而查实的;

()经考评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四、结果运用

诚信考核结合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评年度优秀、先进者必须在诚信干部职工中产生,并报院党委进行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