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泰州市中医院  作者:编辑  时间:2016-01-11 16:08:00

泰州市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有效防治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全院应急处理能力,遵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 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管理,在院党委、院部领导下,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由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统一指挥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下设五个专业组,专家组负责指导我院门急诊和临床观察室诊治的发热、头痛、咳嗽患者初步甄别工作;医疗抢救组负责协调实施对疑似、确诊病例的救治工作并依据不同类型的事件和医疗相近专业,组建针对不同类型事件的医疗分队。保障组负责全院的药品、设备、物资供应工作;消杀组负责全院消毒隔离工作,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全院各部门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长:王华

副组长:袁成业、金亚明、金  生、孙晓军、王  靖、

王晓洪

 员:殷  勇、王紫英、杨雨芹、曹春华、许粉年、

赵建华、钱溶溶、高  梁、朱春健、杨  进、

王姝梅、陆舞英、潘长龙、许军林、陈友平、

沈桂琴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暂设院长办公室),沈桂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院部的统一领导下,对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等突发性重大事件,能第一时间反应,并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等信息,迅速拟定工作措施并作出相应部署。

2、对上级部门布置的应急任务及时完成,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3、全面负责医院应急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下设四个小组:医疗综合急救小组、协调联络组、后勤和安全保障小组、宣传小组。

三、应急管理小组及相关职责

1、医疗综合急救小组

 长:金  

副组长:殷  

 员:王紫英、杨雨芹、王爱珍、李书清、谢桂香、

何国华、王  铠、王赛莉、管  松、朱宝龙、

全亚萍、张永光、薛润喜、丁元华、刘志龙、

 翔、李丽萍、肖建国、倪文庆、於荣铸、

谢争鸣、邹  勇、刘钦华、马  腾、沈晓红

 忠、张  炜、姚建根、王学军、王  

 责:对应急事件中的病人提供医疗救助和技术支持,尽力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急、危、重病人及时准确的救治,组织和发动家属或轻病人开展自救互助。

2、协调联络小组

 长:金亚明

副组长:杨雨芹

 员:沈桂琴、许粉年、赵建华、许军林、潘长龙

 责:建立医院各级各类人员通讯网络,及时维护医院通讯网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应急事件发生以后,协调处理应急事件,负责呼叫有关人员到场,及时将院部指令传达到位。合理调度车辆,保证专家、救援人员及特殊用途的用车。

3、后勤和安全保障小组

 长:袁成业  

副组长:王紫英

 员:杨  进、王姝梅、朱春健、高  梁、魏富根、

陈友平、韩朝香

职责:在应急事件发生以后,提供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所必需的药品、器械及生活用品、工具杂品等,满足应急事件的各类物资和设备需求,以保证临床开展医疗救援工作所需。维护院内事故发生区域或全院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合理调配人力,维护秩序,保护现场,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4、宣传小组

 长:孙晓军  

副组长:曹春华

 员:沈桂琴、徐健

 责:在应急事件发生后,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和要求,统一对外宣传口径,任何个人和部门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消息。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影像视频采集、新闻稿件撰写以及新闻发布等工作。

以上各组组长负责本组与院部的应急联络工作,随时接受指令和任务,反馈应急救援现场进展情况。

二、报告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一旦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防保科,(节假日、夜间报告总值班),防保科了解分析情况后,立即报告分管院长,在二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市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遵循逐级报告的原则,任何人不得擅自越级报告,任何科室及个人都不得隐瞒报告或延时报告疫情,也不得报告虚假疫情,不得向社会、媒体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

遇有下列情况,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

1、患者不配合分诊诊治,不配合检查治疗的;

2、可疑、疑似、确诊病例不配合诊治,甚至擅自离院的;

3、虚构病情的;

4、需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培训及应急准备

加强对医务人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各专业疾病应急、救治原则、护理常规、消毒隔离知识、自我防护技术、突发事件救治方法及技能。

医教科负责协调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防保科负责疫报工作;科教科、防保科负责全员培训;设备科、药剂科、总务科应做好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储备。

在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全院医务人员应服从医院及上级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各专业组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任何人不得借故不服从指挥,否则将严肃处理。

院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长、急诊科主任二十四小时处于待命状态,负责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应急处理

1、医务人员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致病的就诊病人,必须做好接诊治疗,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并做好各种登记。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抢救小组负责疑难病例的诊治。对需要组织会诊、大型抢救的由医务科牵头负责协调,进行全院调度,成立相应的救治小组,具体负责诊治、抢救工作。

3、防保科除做好报告工作外,应督促临床医务人员做好标本采样、留样、送检工作。

4、需要转诊病人,应按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5、对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6、药剂科、总务科应做好后勤支持保障工作,确保药品与物资的供应。

7、院内感染科负责督促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指导医务人员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0一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