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委员会简介

来源:泰州市中医院  作者:编辑  时间:2016-01-05 15:48:00

泰州市中医院伦理委员会简介和结构图

泰州市中医院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09年,目前伦理委员会设有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10名,候补委员11名;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1名。

按照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的要求,我院伦理委员会的工作是相对独立的,其宗旨是保护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的尊严、权益和安全,提升生物医学研究的科学和伦理标准。

同时,我院伦理委员会一贯遵循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2004年)、《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CIOMS《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指南》(2002年)、世界医学会《赫尔辛基宣言》(2013年)、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07年),为本院进行的涉及人体的药物和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涉及人体的科研项目、以及第二类、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提供独立的科学、伦理审查和监督。

我院伦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查申请项目与培训学习,同时负责对各临床试验进行跟踪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