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州市中医院 作者:编辑 时间:2020-01-03 13:53:19
关于调整泰州市中医院伦理委员会成员
的通知
各部门、处(科)室:
为更好开展伦理审查工作,保护患者及其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尊重患者及其关系人在特殊医疗行为中的知情选择权,根据伦理审查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医院伦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本届伦理委员会任期三年(2019-07-24至2022-07-24),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委员:许 静
副主任委员:谢桂香、曹新建
委 员:殷 勇、何国华、赵建华、罗 芹、王爱珍
朱 霞、杨 洲、陈迎军、郑云飞、徐红扣
张 妞、刘小星
秘 书:张 玉、沈晓红
泰州市中医院
2019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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